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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核病是一种慢性传染病,它不像天花和脊髓灰质炎,打了疫苗也无法保证绝对不得结核病。有资料表明,近年来,由于人们对结核病警惕性放松,贫困及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,以及耐药菌株、艾滋病的出现,结核病在世界各地都出现了大回升。目前,全球约有1/ 3 的人感染了结核菌,在现有的2000 万结核病人中,95 %是在发展中国家。每年全世界新出现约900 万病人,其中75 %的病人年龄在15 - 50 岁。如不控制,今后10 年还将有9000 万人发病。那么,活动性肺结核病人能结婚吗?
专家指出,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常有低热、咳嗽、消瘦、乏力、食欲差等症状,以及血沉快,肺部检查有浸润或血性播散病灶,痰检查结核菌阳性。
在此期间病人需充分休息、及时治疗和增加营养,才能使病灶逐渐吸收好转。如果活动期结婚,会带来下面五方面的危害:会将病传染给对方;新婚时,情绪兴奋,过度疲劳,会使病情加重,尤其是女性病人;妊娠对肺结核不利,婚后怀孕,妊娠可使身体各脏器负担加重,早期妊娠反应可影响营养供应,随着胎儿长大母体营养需要量增多,更会降低抵抗力;分娩对肺结核病情也有影响,如产后腹压突然下降,肺部扩张,均对康复不利;对优生优育有害,如抗痨药物链霉素的功能可通过胎盘引起胎儿中毒,以致新生儿耳聋或平衡失调。
基于以上的原因,处在活动性肺结核的男女青年不宜结婚。
目前抗结核药主要有链霉素、吡嗪酰胺、乙胺丁醇、异烟肼、利福平等,可使大部分新发患者经过6 - 8 个月治疗后痊愈,其复发率也很低。因此,患有肺结核的青年,应该早期治疗,一般在治愈后方可结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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